近日从市工信委获悉,2016—2017年自治区柴油发电机能效提升奖励项目废旧柴油发电机组定点回收单位名单公布,深圳市重康发电机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重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相关条件且公示无异议,被认定为广东省废旧柴油发电机组定点回收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废旧柴油发电机回收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改造后淘汰类变压器,各市工信委要公开遴选本地区定点回收单位,对淘汰类发电机拆解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此类发电机不再流入二级市场。
《通知》透露,自治区通过节能专项资金对实施柴油发电机组能效提升的企业予以奖励。根据奖励标准,非晶合金类柴油发电机,改造后的容量达到能效1级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千伏安,达到能效2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电工钢带类柴油发电机,改造后的容量达到能效1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达到能效2级的奖励标准为65元/千伏安。
《通知》还指出,有条件的地市可视财力状况加大对本市节能柴油发电机的奖励。获得项目奖励的企业,不影响其申请和享受大家和自治区其他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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